第六十八章 千金不卖

    周围刹那间鸦雀无声。

    回过神的王家亲朋们简直惊呆——难道王老丈写的话本活了,不对,应该是话本里的主角们都活了!

    方若华笑道:“你们家招娣很有天赋,她会把你没写完的书继续续写下去,让红杏儿能顺利出世。”

    红杏儿就是最后一本未写完的话本里,命途多舛,却大团圆结局的女主人公。

    王老丈眼角仿佛渗出几滴泪水,但也只有一瞬间,再一看,他躺在棺木中,双目闭合,脸上略带笑容,很是温柔宁静。

    他周围的那些人也消失在阳光中。

    方若华挥挥手,示意继续。

    棺木合好,起棺!

    这次十分简单,棺木轻轻松松就被抬了起来。

    一场葬礼,开始的惊天动地,结束的平平静静。

    王老丈八十七,是喜丧,亲朋好友聚在一起,大吃大喝,并无多少悲伤,招娣也从悲痛中挣脱出来,乖巧地坐在方若华身边,方若华笑道:“你翁翁写作时是真用了心思,耗费了心神,他笔下的文字有灵,又因为他年纪大了,一只脚踏阴阳界,到在临去之前,居然看到了自己文中的角色,实是难得的奇遇,可也正因为看得到,就不免挂怀,没写完的话本让他不安,去了不安,自能安稳转生,你就不要担心了。”

    方若华和展昭坐在角落里喝酒。

    那些来参加王老丈葬礼的客人们,蠢蠢欲动,似乎很想和方若华拉拉关系,可最终还是心有顾忌,到底没敢上前打扰,他们两个也就乐得自在。

    王二狗失魂落魄地跪在一边,无人搭理,展昭准备回头儿就回禀府台,革去他的功名,秀才不光要有才,德行不够,自然也不行。

    招娣正忙,今日能来的宾朋,大部分本来就喜欢王老丈的作品,要不然也不会结交,经历了刚才那一出,简直像在做梦,个个都恨不得把他老人家的作品抱回家珍藏供起来,毫不吝惜地出高价收购。

    一册亲笔书稿,价值百金,都能在开封比较好的地段上换一小套宅子。开封房价只升不降,这些年好些正经的官员都不怎么买得起。

    王二狗听着那些人的报价,看着那破破烂烂的书箱,跪在地上,陡然失声痛哭,哭得撕心裂肺,一脸扭曲,早知道,他为什么要选那些可怕的东西,要是选择了义父的书稿,他后半辈子都不缺钱使,肉痛的他捂住胸口直哎哟!

    果然是狗改不了吃屎,这么一会儿工夫就忘记恐惧,垂涎起书稿来。

    招娣可顾不得他,也是哭笑不得,心中痛苦到少了些,当然,让她卖翁翁的书稿,那不可能,这都是翁翁的心血,她还想再磨练磨练,就替翁翁把未完成的文章继续写下去。

    方若华也不得不佩服古人心大,书中文字成精,主角化人,这等事也能接受良好,还心向往之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展昭正准备起身离开,转头就见方若华举着手,正对着阳光看什么东西,白得透明的手指上竟缠着一只小兽,只有拇指大小,模样又点儿类似狐狸,身体却要圆得多,小腿很短,通体雪白,像一只毛茸茸的小球儿。

    “它是字灵,一种妖怪。”

    展昭按住额头,转身就走,“先走了,开封府还有公务。”妖怪什么的,坚决不听不看,他跟随包府台老老实实办案就好,那些妖魔鬼怪,魑魅魍魉,还是交给新任土地神去理会吧。

    方若华也不介意,轻笑了声,从衣服袖子里摸出一个只有巴掌大的小屋子,屋子用玉石雕刻而成,触手温润,十分精美,小圆球伸了个懒腰,就蹭一下钻进去,舒舒服服地打起小呼噜来。

    1275失笑摇头:“还真有这小东西,哎,圣德门不愧是联邦名门,连政府明令禁止的‘字灵’都随便养,也不怕弟子玩物丧志,还一不小心打碎养宠瓶让它给跑了!唔,我什么时候也有这等威风自在,那该多好!”

    方若华一点儿也不觉得它危险,只觉得可爱得很,哪个喜爱文字的人能不爱它?

    这种字灵妖怪,是未来修行者纯粹为了娱乐培养的一种小妖。

    它们寄托在正处于创作中的书本上,作家用自己的心血,灵感,各种贯注于笔端的感情来培养它,她也会让作家的作品充满生命力,拥有字灵的书,会渐渐变成活的,主角,配角,文字中的一切都是活的。

    若是作家写得好,读者读这么一本活书,甚至就如读一个生命,真正代入进去,或喜或悲,不能自拔,读书犹如阅读一整个世界,那种刺激感,绝对让人欲罢不能,简直比吸毒还要过瘾。

    按说纵然如此,也只是娱乐而已,在修行界,不该引来过多重视,一开始也确实没人在意,只当是个玩物,只是后来发生了好几十起案件,养了字灵的书籍因为各种原因夭折,没能写完,书的读者因此而成批量的自杀,无数人罹患忧郁症,就是精神坚韧的大能,也抑郁许久许久,不能释怀。

    好多人吓坏了,于是才下了禁令,再不允许私人养这种小妖。

    1275叹气:“其实养了字灵的书,绝大部分都不可能不写完,作家都是要耗费很多心血,才能把它养活,哪里舍得让心爱的孩子夭折?扼杀掉那些已经有生命的角色们?不是万不得已,大家都舍不得。”

    可不是舍不得。

    方若华想到王老丈,字灵在这个小时空,必然是被王老丈的文字吸引,依附在他的笔端,被他的心血滋养,慢慢成长,令老丈书中的角色活了。

    字灵只是本能行事,却让王老丈死去了也放不下他的那些书稿。

    如此一想,这还真是一种很危险的小妖,可但凡是爱写作的人,哪个能抵挡得住它的魅力?谁不想辛辛苦苦创作出来,心爱的文章变成活的?

    想想吧,我们笔下的主角,拥有自己的生命,多么的神奇?

    小心翼翼把‘字灵’塞回新买的一个养宠瓶,打算妖宠们捉完了都给圣德门送回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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