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62 热烈欢迎

    莎啦啦,莎啦啦。

    机场大厅的自动门打开,一股潮湿的微风拂面而至,夹杂着淡淡的海洋腥气,隐隐约约地透露出一股浅浅的透亮蓝色,空气之中可以捕捉到绵绵细雨,却一点都不恼人,掺杂着阳光、大海和沙滩的味道,暖洋洋地让人沉浸其中,仿佛置身于一团温暖的袅袅雾气之中般。

    视线之中熙熙攘攘地汹涌着人群,从前后左右等等不同的方向蜂拥过来,刹那间就可以感受到那股炙热而狂躁的欢呼浪潮,整个人一头就撞进了那团雾气之中,分辨不清方向,就如同爱丽丝进入了仙境,迷失了自己。

    “斑比!啊啊啊!斑比斑比斑比!”

    那撕心裂肺的尖叫声犹如盛夏烈阳,撕裂了一月的凛冽和萧索,瞬间完成了从旧金山进入夏威夷、从冬天进入春天的壮举,每一个毛孔都不由自主地打开,贪婪地呼吸着那股氤氲的热浪,长途飞行的疲倦和困顿不知不觉地消失都无影无踪。

    陆恪眨了眨眼睛,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。

    即使见识了烛台球场的红色海洋,即使经历了玫瑰碗的十万狂潮,但此时的景象却截然不同。

    那万马奔腾、潮起潮涌的声势如同奔雷一般,轰轰烈烈地扑面而来,人群的脚步还没有来得及靠近,一股猛烈的气浪就已经冲刺过来,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似乎掀起了滚滚巨浪,完全让人无从抵挡,搜索了脑海里的所有过往经历,也无法寻找出合适的应对方法。

    曾经在旧金山国际机场,陆恪与队友们迎来了忠诚球迷的热烈迎接,但当时的场景更像是烛台球场的加油应援,热烈却规矩;而今天的场景则是截然不同的景象,具有冲击力和攻击性的狂热,如同尖锐的锋芒一般,劈头盖脸地砸了下来。

    站在球场之上,可以单枪匹马地面对整个防守组的凶猛冲撞;但站在球场下,面对狂热球迷的热情围堵却束手无策。

    下意识地,陆恪的肌肉就紧绷到了极致,蓄势待发,仿佛重新回到了球场般,做好了迎接冲撞的准备;但下一秒,球迷们的脚步就在自己的身侧紧急刹车,一张张热情而亢奋的脸孔在周围闪闪发光,那一双双眼睛、一张张笑容、一声声呼唤,无处不在地牢牢将陆恪包围。

    陆恪此时才意识到自己乌龙了,笑容不由稍稍尴尬起来,可是,紧绷的肌肉却依旧没有办法放松。

    利用身高优势扫视了一圈,并不宽敞的出口处广场之上密密麻麻地聚集着狂热球迷,尽管球迷数量只有两百名上下,但层层叠叠、里里外外地拥挤姿势,却一路蔓延到了马路之上,制造出了人山人海的恢弘错觉,整个世界都看不到尽头。

    “斑比!我爱你!”

    “你就是英雄!英雄!”

    “你是天才!万福玛丽!万福玛丽,你听见了吗?”

    “超级碗,下一个赛季瞄准超级碗!”

    “斑比!斑比!斑比!我为你疯狂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各式各样的呼喊声如同浪潮一般,那癫狂而炙热的应援,甚至比旧金山还要火辣,谁能够想到,在火奴鲁鲁这座陌生城市之中,陆恪居然能够享受到上帝般的英雄待遇,那此起彼伏的声响互相交织在一起,最后化作一个个毫无意义的音节,如同惊涛巨浪一般,掀起了一阵海啸——

    “啊啊啊!啊啊啊!”

    仅仅只是最为单纯也最为疯狂的单音节,却将内心深处的汹涌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伸出了双手,不断拍打着陆恪的脸颊和身体,争先恐后地表达着自己的想法,“……对阵钢人的那场比赛”、“圣徒队的最后四分钟……”、“……万福玛丽”,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激动之情。

    “签名,斑比!请问可以给我签名吗?”

    疯狂声浪之中,一个胖乎乎的红胡子中年大叔,满头大汗、狼狈不堪地挤了上来,但满脸激动却丝毫没有减少,在惊涛骇浪之中不动如山,双眼盛满殷切地递来了一支碳素笔,声嘶力竭地试图将自己的请求传达给陆恪。

    陆恪稍稍愣了愣,下一秒,这位大叔就仿佛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一般,无数双手都纷纷朝着陆恪的脸孔冲了过来,“签名”、“我,还有我”、“我爱你”之类的话语夹杂着一起冲撞过来,甚至还有碳素笔就这样直筒筒地朝着他的眼睛攻击过来。

    幸运的是,陆恪的身高足够、反应及时,这才避免了一出惨剧。

    陆恪低下头,从红胡子中年大叔手中接过了碳素笔,视线上下扫视了一圈,大叔似乎阅读出了陆恪的眼神含义,立刻往前送了送肩膀,“这儿!这儿!”

    瞥了一眼,那赫然是旧金山49人的客场白色球衣,号码正是熟悉的十四号。

    陆恪快速在大叔肩头之上签下了名字,然后就听到大叔高声嘶吼到,“斑比!我相信你!一直都相信着,加油!”在一片混乱之中,仅仅只是最为简单朴素的一句话,却饱含了深深的热情和癫狂,瞬间就击中了心中的柔软之处。

    紧接着,大叔就转过身,一点一点地被人群吞没,最后渐渐地离开了人群,高高举起了双手,在旁边转圈欢呼起来,“斑比给我签名了!哈哈!我拿到斑比的签名了!”那老顽童的模样,甚至还笨拙地跳跃了起来,就好像帕丁顿熊一般,让人忍俊不禁。

    但对于陆恪来说,更为珍贵的是,拥有这样的球迷,这是他的荣幸。

    收回视线,陆恪这才注意到,自己的手中依旧握着那一支碳素笔,但红胡子大叔的身影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之中,陆恪也只能哑然失笑,转过头,看向了旁边的下一个球迷,继续开始签名。

    站在眼前的是一位年轻少女,热情而亢奋地对着陆恪嘶吼到,“我!我!”然后,她就将自己的圆领T恤狠狠地往下一拉,露出了一抹白皙,瞪大了一双水汪汪的眸子,扑闪扑闪地眨着,“这里,就签这里!”

    陆恪不由就微微愣了愣,视线余光瞥了一眼,差点就被自己的口水呛到,但最后时刻还是镇定了下来,眉头微蹙地再次确认了一遍,“你确定?”

    少女没有说话,只是微微朝前倾了倾身体,眼波流转之间自有一股风情。

    陆恪没有再犹豫,快速地完成了签名动作,而后,少女就抬起右手,握了握陆恪的右手,扬声喊到,“谢谢。”随后就松开了右手,但陆恪手中却出现了一张纸条,不等陆恪回应,少女就往后一退,不断汹涌前进的人潮又一次将少女的身影吞没。

    “斑比!我!给我签名!”

    一声狮子吼如同惊雷一般在陆恪耳边炸响,从少女到壮汉,转过头,陆恪就看到了留着茂密大胡子的超级壮汉,那一身彪悍的肌肉比起进攻锋线的球员们也毫不逊色,在人群之中就如同一块屹立不倒的礁石一般,瞪圆了眼睛,“我!我!”

    陆恪欢快地大笑了起来,“当然没问题!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一个接着一个,一波接着一波,陆恪以为,两百人似乎不多,归根结底总是会散开的;更何况,今天抵达机场的球员,不仅仅是他一个,还有旧金山49人和休斯顿德州人的其他球员们,大家互相帮忙分摊一下,情况很快就能够得到控制了。

    但事实却不是如此。

    五分钟、十分钟、十五分钟,陆恪觉得几乎已经过去了整整一个世纪,但周围的人潮却依旧看不到减弱的迹象;更加可怕的是,四面八方还可以看到人群持续不断地聚集过来,那场面看起来才是真正得没完没了。

    更重要的是,穿过人群,陆恪就可以看到洛根、马库斯和瓦特等人,站在他的身后,身边也熙熙攘攘地围绕着十几位球迷,但整体而言却显得风平浪静、波澜不惊,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井然有序,鲜明的落差对比着实太过明显,以至于陆恪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    “嘿!伙计们!”

    陆恪扬声喊到,发出了求救信号,结果洛根等人也没有动作,而是站在原地有说有笑起来,似乎正在调侃着,“到底要不要出手帮忙呢”,那闲情逸致的模样让陆恪也是七窍生烟。

    最后还是瓦特实在,老老实实地主动迎前,帮忙解围,随后在一众橄榄球运动员的涌动之下,人潮终于渐渐疏散了开来,冲破了狂热球迷的封锁线,然后大家视线落在了陆恪身上都不由哧哧地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的陆恪,头发犹如鸡窝一般,球衣衣领被拉扯得歪歪扭扭,皮带被扯断了,裤子和鞋子都已经脏兮兮得不成模样,整个人就好像刚刚在街头露宿归来一般,脸颊之上还可以看到汗水的污渍痕迹,好不狼狈,每一个细节都彰显着刚才球迷们的强大力量。

    问题就在于:为什么呢?

    这里是火奴鲁鲁,而不是旧金山,看看其他球员就知道了,球迷们似乎没有如此疯狂,但为什么仅仅针对陆恪如此呢?

    难道,仅仅只是一个新秀赛季,陆恪的强大人气就已经如此疯狂了吗?

    但不等陆恪进一步追问,嘻嘻哈哈的笑声就暂时平复了下来,因为眼前出现了整整齐齐的两排夏威夷少女们,身穿着草裙舞的传统服饰,一字排开,迎接他们的到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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